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绍兴市质监局11月27日发布“2017年三季度绍兴市灯具产品市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布(总体评价)”,消息称,三季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的规定,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共抽查了上虞区、柯桥区和嵊州市等3个地区5家企业的5批次灯具产品,不合格0批次。
序号
产品名称
规格型号
生产日期或批号
生产企业名称
监督抽查时间
检验结论
不合格项目
1
灯具
TL2001-1
2017-04-01
绍兴市上虞舜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
2017年3季度
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
/
2
灯具
CH2821-16W
17Ⅲ
浙江晨辉光宝科技有限公司
2017年3季度
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
/
3
灯具
MX1012-LED18(月白)
2017-01-01
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3季度
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
/
4
灯具
LEDGC240W004
2017-05-01
浙江宇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
2017年3季度
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
/
5
灯具
OD-15 MAX15W
2017-07-01
浙江睿达电器有限公司
2017年3季度
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
/